来源:湖南聚优新支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1950次发布时间:2021-03-16
长沙学院2021年“专升本”分专业招生计划
根据湖南省教育厅《关于下达 2021 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招生计划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1〕32号)和“关于印发《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的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“专升本”考试招生工作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根据我校各专业现有办学规模及教学资源情况,拟定 2021 年接收“专升本”的专业及计划数如下:
二、考试科目及考试安排
1.各专业“专升本”考试科目为3门,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1,各课程满分100分、考试时间90分钟(素描和色彩考试时间为120分钟)。各课程考试大纲见附件2。
2.考试时间:5月15日(星期六)。3门课程分别于当天8:00、10:30、14:00开始考试。
3.考试地点:长沙学院涵虚楼。
4.准考证打印:5月12日之前,我校将在“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”设置考试时间和考试须知,考生在5月12日之后,考试开始前一天可打印准考证。
5.考生须知:考生一律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。请考生携带能收听电台的耳机于5月13-14日9:00-17:00到我校涵虚楼试听英语,我校不提供耳机。我校电台耳机频率为74MHz。
6.报名人数少于2人的专业不组织考试。
三、招生录取
1.录取办法:按专业招生计划等额录取,其中参考生根据考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排序,以及依据“实施两类专项计划”的规定录取,录取比例不低于本专业招生计划的60%。同时,针对同分并列、推免生、退伍生及建档立卡生按照教育厅的要求视情况增录,录取办法如下:
(1)末位同分并列,增录备案。
(2)推免生(即世界技能大赛、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中国国际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、银奖获得者)在专业招生计划内,按获奖等级一(金)、二(银)、三等级依次录取,获奖等级相同的按同分并列处理。
(3)符合条件的退伍生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,直接免试推荐录取;其它符合条件的退伍生报名参与选拔考试,按成绩排名,录取比例不低于 60%。
(4)建档立卡贫困生录取比例不低于该专业录取比例,且不高于该专业录取比例 10 个百分点。
(5)当某专业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,该专业的录取率将参照我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确定。
2.录取顺序:依次按退伍生、建档立卡生、其他参考生、推免生,录满为止。
3.录取名单确定:依据录取办法和录取顺序,确定拟录取名单,对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校园网公布7天(同时在“专升本管理平台”进行公示),无异议后,予以正式确定。
4.录取名单上报:7月31日前,我校将正式确定的“专升本”注册学生数据信息上报省教育厅进行注册审查。经省教育厅审批注册后的学生,由我校发放“专升本”录取通知书。学生接到通知书后,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注册、学籍异动、户口迁移等手续,到我校相应专业三年级(2019级)学习。
四、其它事项
1.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,学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2.有关“专升本”的报名、考试和选拔等工作按校务公开要求,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对徇私舞弊、违规操作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。
3.“专升本”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后,须严格执行我校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,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。
4.一经发现在报名、考试、选拔等过程中,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情况,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选拔考试和免试的资格,已被录取的学生我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,已被注册并上报到省教育厅的学生,我校有权注销其学籍